司法院
按對於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科處裁罰性之行政處分,關於其處罰 之構成要件,本得由法律授權以命令為之,只需其授權內容及範圍具體明 確,亦與法律保留原則無違;至於所謂授權內容及範圍是否具體明確,則 應就該項法律整體所表現之關聯意義為判斷,而非拘泥於特定法條之文字 。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