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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5年判字第 82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2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三)(107年4月版)478-481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7、128、129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00 條
要  旨:
稅捐稽徵機關發現原核定原娛樂稅確定處分採用之計算方式有誤,乃依行政
程序法第 117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將所為原娛樂稅確定處分之一部撤銷
,尚非原課稅處分據以作成之構成要件事實有所變更,核與程序重開事由之
「發生新事實」情形有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