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四)(96年12月版)第 179-180 頁
行政機關行使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發函請求受益人返還溢領金額或表示 將由對受益人應為之其他給付中扣抵,尚非行政機關本於法令所為之形成 或下命之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