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三)(95年10月版)第 211-214 頁
各大學校、院、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關於教師升等評審之權限,係屬 法律在特定範圍內授予公權力之行使,其對教師升等通過與否之決定,與 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對教師升等資格所為之最後審定,於教師之資格等 身分上之權益有重大影響,均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對 此,各大學校、院、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對教師升等通過與否所為之 決定,係屬行政處分。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