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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5年判字第 352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7 月 07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36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55、98 條
稅捐稽徵法 第 12-1 條
所得稅法 第 110、110-2、24、66-9 條
要  旨:
營利事業如有不當藉被投資事業增資、減資或清算等方式認列投資損失,
以規避或減少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納稅義務之情事者,自應還原實際情形
,以核認其投資損失,方符實質課稅原則及租稅公平原則。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