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220-223 頁
直轄市政府所屬農業局為執行臺灣省政府令核准徵收需用土地之行政處分 ,進行果菜市場擴建工程之相關救濟及拆除作業程序,以公告要求地上住 戶預作搬遷準備,或以公函通知促請就安置方案擇一選擇,逾期即視同放 棄該安置方案,均非對相對人發生法律效果之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