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八)79-83 頁
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小組就校園性騷擾事件所為之調查紀錄及調 查報告,乃學校議處決定前所為準備程序之文件,自得於調查程序中拒絕 被調查人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