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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5年判字第 205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4 月 28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三)(107年4月版)318-324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0 條
所得稅法 第 24、39、66-9 條
要  旨:
行政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又稱「要件事實效力」。若作成該後處分所需具
備之構成要件事實,不在作成前處分所需具備之構成要件事實中,則前處分
之事實認定及法律涵攝,即無構成要件效力之可言。此外,構成要件效力非
屬絕對概念,對應之效力內容亦具相對性,會視個案情節而有強弱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