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處分相對人以外之利害關係第三人,主觀上認為行政處分違法損害其 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亦得提起訴願及撤銷訴訟。而灌溉及排水路之申請 變更,應申經管理機構審認核准始得為之,且新設水路不得妨礙原有引水 蓄水或排水系統,非經驗收,原水路不得廢棄。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