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訂定「醫用高頻手術設備臨床前測試基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5 條。
公告事項:一、公告訂定「醫用高頻手術設備臨床前測試基準」如附件,以作為廠商
產品研發及申請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
二、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www.fda.gov.tw)之公告區及醫療器
材法規專區。
副 本:台灣醫療暨生技器材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全國
聯合會、台灣省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臺北市醫療器材商業同業
公會、新北市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彰
化縣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嘉義市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臺南市醫療
器材商業同業公會、台南縣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醫療器材商業
同業公會、高雄直轄市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
公會、台灣區電氣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電器商業同業公會、臺北市儀器
商業同業公會、桃園縣儀器商業同業公會、臺中市儀器商業同業公會、高
雄市儀器商業同業公會、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台北市進出
口商業同業公會、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桃園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
會、台中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台中縣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台南市進
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台南縣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進出口商業同業
公會、高雄縣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美國商會醫療器材委員會、台
北市歐洲商務協會、德國經濟辦事處、台北市日僑工商會、財團法人醫藥
品查驗中心、財團法人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量測技術發展中心、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財團法人台灣電子
檢驗中心、台灣科學工業園區工業同業公會、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南部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台灣臨床檢驗標準協會、中華生物科技發展協會、
台灣先進醫療科技發展協會、台灣生物產業發展協會、中華民國生物醫學
工程學會、台北市國際工商協會、台北市生物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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