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關於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存款保險及相關業務,是否屬於公法
性質,應否適用行政程序法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 明:一 復 貴部九十年一月十八日台財融 (一) 第九○七○一八二四號函。
二 來函所述疑義,經本部於九十年四月十一日召開「法務部行政程序法
諮詢小組」第十九次會議討論獲致結論如下:
(一) 有關存款保險契約是否為公法性質部分:經委員充分討論後,歸納
其見解如次: (一) 認為係行政契約 (公法契約) 者,有二位委員
; (二) 認為係私法契約者,有八位委員; (三) 認為係公、私混
合契約者,有一位委員,多數委員見解採私法契約說。
(二) 有關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存保公司) 依存款保險
條例 (以下簡稱存保條例) 所擬訂之作業程序及辦法是否屬法規命
令部分:與會委員一致認為,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所擬訂之作業程
序及辦法非屬法規命令。
(三) 有關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金融檢查,
其行為性質為何部分: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所為之金融檢查,與會委員一致認為係行使公權力之行為,至其行
為之性質為何?與會委員之見解歸納有下列三種: (甲說) :認為
係法律直接賦予該公司行使公權力之權限 (但仍屬行政程序法第二
條第三項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 者,有五位委員; (乙說) :認
為係受財政部委託行使公權力者,有三位委員; (丙說) :認為係
行政助手性質者,有二位委員。依甲、乙二說,多數委員見解認為
該公司依存保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實施金融檢查時,即屬行政程
序法第二條第三項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
政機關,應適用行政程序法。
三 檢附本部「行政程序法諮詢小組」第十九次會議紀錄一份供參。
附 件:法務部「行政程序法諮詢小組」第十九次會議紀錄
壹 時間:九十年四月十一日 (星期三) 上午十時
貳 地點:本部二樓會議室
參 主席:林常務次長○堯
肆 出席委員: (略,詳見會議簽到簿)
伍 列席單位及人員: (略,詳見會議簽到簿)
陸 討論題綱: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存保公司) 依存款保險條例 (
以下簡稱存保條例) 辦理存款保險及相關業務,是否屬於公法性質,
應否適用行政程序法疑義:
(一) 存款保險契約是否為公法性質?
(二) 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所擬訂之作業程序及辦法是否屬法規命令?
(三) 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金融檢查,其行
為性質為何?
柒 發言要旨:略
捌 結論:
一 討論題綱 (一) 部分:存款保險契約是否為公法性質乙節,經委員充
分討論後,歸納其見解如次: (一) 認為係行政契約 (公法契約) 者
,有二位委員; (二) 認為係私法契約者,有八位委員; (三) 認為
係公、私法混合契約者,有一位委員,多數委員見解採私法契約說。
二 討論題綱 (二) 部分:與會委員一致認為,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所疑
訂之作業程序及辦法非屬法規命令。
三 討論題綱 (三) 部分:存保公司依存保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所
為之金融檢查,與會委員一致認為係行使公權力之行為,至其行為之
性質為何?與會委員之見解歸納有下列三種: (甲說) :認為係法律
直接賦予該公司行使公權力之權限 (但仍屬行政程序法第二條第三項
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 者,有五位委員; (乙說) :認為係受財政
部委託行使公權力者,有三位委員; (丙說) :認為係行政助手性質
者,有二位委員。依甲、乙二說,多數委員見解認為該公司依存保條
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實施金融檢查時,即屬行政程序法第二條第三項
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應適用行政
程序法。
玖 散會 (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主席:林○堯
紀錄:王○越
邱○堂
黃○婷
(法源資訊編:附件會議紀錄柒請參閱法務部公報 第 256 期 75~7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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