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更正財政部核准「預付款保證金保證保險」、「保固保證金保證保險」及 「履約保證金保證保險」之日期
主 旨:本會九十年九月十日(九十)工程企字第九○○三四八九一號令及九十年九 月十四日(九十)工程企字第九○○三五六一八號令所載財政部核准「預付 款保證金保證保險」、「保固保證金保證保險」及「履約保證金保證保險 」之日期,更正為九十年八月六日,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轄) 機關。 說 明:依據財政部九十年十月四日台財總字第○九○○六五○六四四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