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公報 108 年春字第 17 期
公告廢止高雄市因應流感流行期間關閉醫療機構附設遊戲設施之防疫措施 ,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 旨:公告廢止本市因應流感流行期間關閉醫療機構附設遊戲設施之防疫措施, 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 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37 條第 1 項第 6 款及行政程序法第 100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因應流感疫情趨緩,公告廢止本市因應流感流行期間關閉醫療機構附設遊 戲設施之防疫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