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行政院修正訂頒「中央機關財物集中採購實施方案」乙種如附件,請
參考。
說 明:依據行政院九十年一月十二日,台九十會授三字第○○四八九號函辦理。
附 件:中央機關財物集中採購實施方案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二日
行政院台九十會授三字第○○四八九
號函修正發布
壹 依據:為利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國營事業 (以下簡稱中央機關)
辦理財物集中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與廠商簽訂共同供應契
約之立法精神,訂定本方案。
貳 目標:經由集中採購,以節省人力,並發揮大量採購之經濟效益,俾
提昇財物採購執行績效,達成政府行政再造之政策目標。
參 實施原則:本方案以財物之集中採購為限。所稱集中採購之財物,係
指具共通性經常使用,且量大、金額大,並已標準化、規格化之財物
。
肆 集中採購訂約機關及其採購項目:
┌────────┬─────────────────────┐
│訂約機關 │採 購 項 目│
├────────┼─────────────────────┤
│一 內政部警政署│警用裝備之採購,包括員警制服、警用武器、彈│
│ │藥、防彈裝備及警用車輛等。 │
├────────┼─────────────────────┤
│二 國防部 │武器、軍用物資及國防部所屬醫療機構之醫療衛│
│ │材及藥品等。 │
├────────┼─────────────────────┤
│三 教育部 │教育部所屬醫療機構之醫療衛材及藥品等。 │
├────────┼─────────────────────┤
│四 行政院國軍退│行政院國車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
│ 除役官兵輔導│之醫療衛材及藥品等。 │
│ 委員會 │ │
├────────┼─────────────────────┤
│五 衛生署 │1 全國預防接種及疾病防治所需各類疫苗。 │
│ │2 衛生署所屬醫療機構之醫療衛材及藥品等。 │
├────────┼─────────────────────┤
│ │1 中央機關環保設備。 │
│六 環保署 │2 環保署補助各級地方政府之垃圾車等環保設備│
│ │ 。 │
├────────┼─────────────────────┤
│ │1 中央機關向國外採購之財物 (不含教育部所屬│
│ │ 學校、軍品採購及國營事業之國外採購) 。 │
│ │2 中央機關公務用機車、公務車輛及公務車輛租│
│ │ 賃。 │
│ │3 中央機關各項事務設備,如:辦公桌、辦公椅│
│七 中央信託局 │ 、傳真機、影印機、投影機、冷氣機 (窗型及│
│ │ 分離式) 、電視機、電冰箱、飲水機、辦公室│
│ │ 文櫃、屏風及影印機租賃等。 │
│ │4 中央機關共通性之電腦設備用品,包括個人電│
│ │ 腦、筆記型電腦、印表機及電腦周邊設備。 │
│ │5 中央機關公務人員國外出差機票 (交通部協辦│
│ │ ) 。 │
└────────┴─────────────────────┘
伍 集中採購適用機關及範圍:中央機關年度預算編列之財物採購,凡為
本方案所列項目,均應依本方案之規定辦理。地方機關得適用本方案
之規定。
陸 採購實施作業程序:各集中採購項目訂約機關應明確規範採購項目、
品名、規格,於年度開始前完成採購需求調查及採購之前置作業,年
度開始後二個月內完成採購簽約、決定價格等事宜,並由適用機關自
行依簽訂價格洽廠商付款提貨,並辦理驗收。但教育部、行政院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衛生署因採購項目性質特殊,應自行規劃作
業時程,報行政院核備。
柒 人力及經費:
一 人力:由集中採購訂約機關現有人力調度。
二 經費:訂約機關得向適用機關收取必要之費用。
捌 管制考核:本方案各集中採購訂約機關應於每年度終了前三個月,將
成果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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