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修正特定食品檢驗機構之認證範圍
主 旨:公告修正「高雄醫學大學環境醫學頂尖研究中心(國際標準級毒理學實驗 室)」之食品檢驗機構認證範圍。 依 據:行政程序法 123 條。 公告事項:認證範圍之異動項目:廢止三聚氰胺等 1 項認證。 副 本:高雄醫學大學、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風險管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