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增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為辦理我輸往墨西哥紡品、成衣
、鞋類特定格式原產地證明書簽發之受委託單位,並自本 (94) 年 4 月
1 日起實施。
依 據:一、貿易法第 20 條之 2 第 1 項、第 2 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
三、駐墨西哥代表處經濟組本年 4 月 7 日墨經字第 0940660 號函。
公告事項:一、為辦理輸往墨西哥紡品、成衣、鞋類特定格式產證之簽發,本局分於
82 年 8 月 9 日及 93 年 6 月 17 日公告委託經濟部加工出口
區管理處及其所屬分處、全國商業總會、臺灣省商業會、臺北市商業
會、高雄市商業會與行政院國科會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南部科
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等為簽發單位。
二、頃獲墨國政府同意自本年 4 月 1 日起增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
業拓展會辦理輸往該國紡品成衣及鞋類等 3 類貨品之特定格式產證
簽發業務,本局爰公告增列該單位辦理輸往墨西哥貨品特定格式產證
之受委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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