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署八十九年度採購「文書科辦公室隔間修改及儲存櫃新作工程案」
(案號 89ms28),未達公告金額第一次招標。
依 據:政府採購法。
公告事項:一 購置品名、數量及詳細規格:詳見投標須知。
二 領取投標須知、規格資料時間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八十九年二月十
七日十五時○分止 (辦公時間內) 向本署事務科 (台北市愛國東號一
○○號八樓) 洽領或附回郵信封函索。
三 參加投標廠商資格證件:營利 (業) 事業登記證、最近一期或二期完
稅證明資格、投標廠商聲音書、廠商印章、負責人印章等。
四 送寄標單:請於八十九年二月十七日下午十五時○分,攜帶本公告三
所規定證件資料影本及押標金,於開標現場填送。
五 押標金:廠商投標時應提供新台幣二萬五千元之押標金,以金融機構
同額本票 (或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繳納) ,未得標者當日退還,得標者
得轉為履約保證金俟交貨驗收合格無息退還。
六 開、決標:訂於八十九年二月十七日下午十五時○分在本署八樓八○
一會議室辦理。
七 投標廠商之資格等凡經審查不符合規定者,除投標須知規定項目得當
場補正外,不得參與競標,並應即退離標場。
八 其他有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
辦理,並得於標場補充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