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9 卷 187 期
教育部公告委託辦理「113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及其所屬小 組工作執行(含資格審查)事項」
主 旨:公告本部自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期間,委託中華民國高級中等 學校體育總會辦理「113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及其所屬小組 工作執行(含資格審查)事項」。 依 據:一、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第 4 條第 2 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