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行政院公報 第 22 卷 139 期 31058 頁
公告天然氣事業法第 52 條委託事項,自 105.07.22 起至 105.12.31 止,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辦理天然氣事業實際營業及相關資料之 查核
主 旨:公告本部「天然氣事業法」第 52 條委託事項,並自公告日生效。 依 據:一、「天然氣事業法」第 52 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自公告日起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 院辦理天然氣事業實際營業及相關資料之查核。 二、前項期間、委託對象或事宜有變更時,將另行辦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