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部自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委託台北
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執行「110 年度產學研價值創造推動與管理計畫」,
並成立「經濟部技術處學界科專專案辦公室」協助本部推動及管考「產學
研價值創造計畫」等學界科專計畫。
依 據:「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第 7 條及「
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
公告事項:本部委託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成立「經濟部技術處學界科專專案辦公
室」,協助本部推動及管考「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其委託範圍包括下
列項目:
一、辦理「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等學界科專計畫之推廣與諮詢。
二、受理依中華民國大學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校院申請「產學研價值創造
計畫」等學界科專計畫。
三、辦理「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等學界科專計畫受理申請案件之各項審
查工作。
四、具函通知申請學校本部審查之結果。
五、與核定執行「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等學界科專計畫之學校締結契約
。
六、辦理「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等學界科專計畫學校各期補助款項之撥
付、結餘款項之繳庫及研發成果收益繳庫作業。
七、辦理「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等學界科專計畫之管理事項-含工作報
告、全程執行總報告之繳交、辦理期中/全程查證及結案作業、經費
查核、計畫變更(延長)、計畫成效推廣及其他計畫管理作業手冊所
含各項作業等事項。
八、具函通知執行學校結案報告本部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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