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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本:方副處長淑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臺灣銀行採購部、中華電信股份
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環資國際有限公司、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
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綠色採購聯盟
副 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附 件:「環保標章產品及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研商會議紀錄
一、時間:98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 時 30 分
二、地點:本署 4 樓第 6 會議室
三、主席:方副處長淑慧 紀錄:莊炳義
四、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詳會議簽名單
五、主席致詞:(略)
六、主席致詞:(略)
七、承辦單位報告:(略)
八、議題討論:(略)
九、結論:
(一)共同供應契約環保標章產品標示問題。
1.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環保標章標示問題,由台灣銀行採購
部依據環保標章業者提供環保標章契約書、證書,或查詢本署綠
色生活資訊網環保產品資訊確認後,於 3 日內進行標示,請本
署委託單位環資國際有限公司於綠色資訊網站即時更新環保標章
產品資訊,以利台灣銀行標示及採購機關下單查詢、驗收作業。
2.本署已於 98 年 6 月 8 日公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
產品推動使用作業要點」強制環保標章之標示,各機關透過共同
供應契約採購、驗收作業僅須核對標章證書證號與型號正確與否
即可。
3.廠商自行衍生及自行宣稱之產品型號問題,本署重申僅認定標章
證書所述明之環保標章產品型號,非證書所述型號,均不予以認
定為環保標章產品。
4.碳粉匣型號標示問題,台灣銀行建議針對再生碳粉匣加註列印張
數標示,請環資國際有限公司於綠色生活資訊網-環保產品查詢
增加「列印張數」欄位,並請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將資料
儘速登入,以供各採購機關確認再生碳粉匣可列印張數。
(二)環保標章產品生產地確認問題,依本署新修正作業要點業已規範業
者應將產地資訊標示於產品上,並請環資國際有限公司於綠色生活
資訊網- 環保產品查詢增加「生產工廠名稱」及「生產工廠地址」
欄位,以供台灣銀行及各採購機關查詢。
(三)共同供應契約與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系統資訊交換。
1.共同供應契約與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系統資訊交換部分,台灣銀行
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平台之商品進階查詢功能選項,業已就取得環
保標章產品之規格型號欄位中建立環保標章編號、標章有效期限
等資訊,以供各採購機關查詢。
2.環保標章產品業者申請展延期限問題,請本署辦理環保標章業者
將申請展延函副知台灣銀行,以利於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
標示,環資國際有限公司於綠色生活資訊網- 環保產品查詢增加
「展延期限」欄位,以供台灣銀行及各採購機關查詢確認。
3.有關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產品分類細目及品項名稱認定問
題,請中華電信提供規格表相關資料予本署委託單位環資國際有
限公司,進行產品項目的比對,以提高綠色採購申報系統資料之
正確性。
4.共同供應契約新增分類時,請通知本署綠色生活資訊網,以提升
綠色採購申報系統統計分類之詳實性與即時性。
5.有關公告指定採購項目產品之「單位」資訊,請中華電信提供單
位選項資料予環資國際有限公司,於機關綠色採購申報系統設計
建置下拉式選項欄位或自動轉換,以利各採購機關核對修正及後
續統計分析。
十一、散會:上午 16 時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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