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署自即日起至 111 年 5 月 5 日期間,委託「環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辦理「高污染潛勢事業土壤及地下水調查與預防管理計畫」之高
潛勢環境風險工廠現況盤查、污染調查及查證相關作業。
依 據: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 4 條第 2 款。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 4 條第 2 款規定,各級主
管機關就同法第 7 條第 1 項之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
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
二、本署依法委託「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高污染潛勢事業土壤
及地下水調查與預防管理計畫」之高潛勢環境風險工廠現況盤查、污
染調查及查證相關作業,自即日起至 111 年 5 月 5 日。
三、委託執行廠商聯絡資訊為環興科技股份限公司,電話:02-2769-8388
。
四、對本公告如有疑義,請電洽本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 4 號 12 樓,聯絡人:吳佩洋環境技術
師,電話:02-2383-2389 分機 8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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