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委託「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7 年水污染評核管理計
畫」及「107 年度水污染源稽查與水污費徵收查核計畫」事項。
依 據:依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2 項、水污染防治法第 4 條及同法第 23 條
第 1 項及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107 年水污染評核管理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輔導已公告或預公告放流水標準加嚴區域之事業水質改善及許可變
更。
(二)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
(三)其他有關旨揭計畫辦理事項。
二、「107 年度水污染源稽查與水污費徵收查核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之現況及污染量調查分析工作。
(二)水污染防治費通知、催(補)繳及查核作業。
(三)水污染源之水質採樣檢測作業,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檢驗公
司(安美謙德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配合執行。
(四)其他有關旨揭計畫辦理事項。
三、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大墩十九街 186
號 3 樓之 1;電話:(04)3501-3799。
四、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57 號;電話:(02)2953-2111 分機 2112、2
121 ;承辦人:顏欣羽小姐、許佳鳳小姐。
五、委託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07 年 11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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