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秋字 第 9 期 51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廢止徵用「新店集中檢疫所(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 77 號 )」為新北市加強版集中檢疫所
主 旨:公告本轄「新店集中檢疫所(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 77 號)」自 110 年 7 月 30 日起廢止徵用為本市加強版集中檢疫所,並自該日起生效。 依 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53 條、第 57 條、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 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及行政程序法第 12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