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府 107 年 12 月 4 日、5 日、7 日舉行「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
工程(土城區中央路段、三峽區三樹路至復興路、鶯歌區中山路至鶯桃路
)」第 2 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 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10 條第 2 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府 107 年 12 月 4 日、5 日、7 日舉行「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
工程(土城區中央路段、三峽區三樹路至復興路、鶯歌區中山路至鶯
桃路)」第 2 次公聽會會議記錄。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布欄、網站、本市土城區公所暨土城區頂埔里、頂
新里、頂福里、祖田里辦公處、本市三峽區公所暨三峽區龍埔里、龍
恩里、鳶山里辦公處、本市鶯歌區公所暨鶯歌區中湖里、永吉里、鳳
祥里、鳳鳴里辦公處、本府捷運工程局暨三鶯工務所之公告處所、里
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及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