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辦理「變更淡水都市計畫(配合淡海輕軌運輸系統第二期路線)(部分道
路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兼供道路使用、部分住宅區、綠地用地、綠化步道
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機關用地為捷運開發區)案」公告徵求意見。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及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
行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公告日期:自 110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111 年 1 月 28 日止,
共 30 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本府捷運工程局、本市淡水區公所及用地範圍內里
辦公處之公告欄,以及本府捷運工程局網站。
三、座談會時間及地點:111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淡水區淡海市民活動中心 4 樓演藝廳(新北市淡水區
淡海路 111 號)舉辦。
四、公告徵求意見範圍及圖說:詳附件用地範圍圖。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
名或名稱及地址,並依式(如附件)向本府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