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內政部核定「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三重地區)(部分乙種工業區、綠
地用地為機關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案,自 112 年 1 月 18 日起發
布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 、28 條及內政部 111 年 12 月 29 日內授營中字第
1110821896 號函。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三重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最新
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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