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夏字 第 5 期 14 頁
內政部核定自 111.05.04 日起實施「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第一階段 )(蘆洲地區通盤檢討)」案
主 旨:內政部核定「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第一階段)(蘆洲地區通盤檢討) 」案,自 111 年 5 月 4 日起實施。 依 據:依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第 28 條及內政部 111 年 4 月 15 日台內營 字第 1110806318 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蘆洲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最新 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