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核定「變更五股細部計畫(部分農業區、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
路使用,部分河川區、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為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路及河
川使用)(配合五股交流道增設北入及北出匝道改善工程)」案,自 110
年 9 月 17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第 23 條、第 28 條。
公告事項: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張貼本府及本市五股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本府
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最新消息
」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