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春字第 3 期 16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0.01.12 日起實施「變更樹林(山佳地區)細部計 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
主 旨:核定「變更樹林(山佳地區)細部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 」案,自 110 年 1 月 12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第 23 條、第 28 條。 公告事項: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樹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最新 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