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春字第 9 期 24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9.02.27 日起實施「變更三重都市計畫(二重疏洪 道兩側附近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案
主 旨:核定「變更三重都市計畫(二重疏洪道兩側附近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案,自 109 年 2 月 27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23、28 條。 公告事項:一、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張貼本府及本市三重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 「各項公告」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