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春字第 7 期 20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9.02.12 日起實施「變更金山都市計畫(三處市地 重劃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四點)案」
主 旨:核定「變更金山都市計畫(三處市地重劃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 制要點第四點)案」,自 109 年 2 月 12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 條、第 28 條。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張貼本府及本市金山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本 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各項公 告」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