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冬字第 7 期 27 頁
內政部核定自 108.11.11 日起實施「變更汐止都市計畫(第二種住宅區 、綠地用地為園道用地,高速公路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 」
主 旨:公告內政部核定「變更汐止都市計畫(第二種住宅區、綠地用地為園道用 地,高速公路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並自 108 年 1 1 月 11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第 28 條及內政部 108 年 10 月 28 日內授營中 字第 1080818206 號函。 公告事項:詳變更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汐止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