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蘆洲地區)(蘆洲南北側農業區專案
通盤檢討)」案及「擬定蘆洲細部計畫(蘆洲南北側農業區專案通盤檢討
)」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8 年 8 月 15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並於 108 年 8 月 29 日上午 10 時、下午 2 時及 108 年 9
月 5 日上午 10 時、下午 2 時假蘆洲區公所 7 樓禮堂舉辦說明
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蘆洲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
「各項公告」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蘆洲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