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春字第 8 期 16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8.02.22 日起實施「變更新莊都市計畫(產業專用 區及其周邊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第 二階段)」案
主 旨:核定「變更新莊都市計畫(產業專用區及其周邊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並自 108 年 2 月 22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 條、第 28 條。 公告事項: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張貼本府及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本府城鄉 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各項公告」之 「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