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汐止都市計畫(配合汐止區新社后橋園道段道路北延穿越
高速公路至明峰街路段新闢道路工程)」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8 年 1 月 17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訂於 108 年 1 月 31 日上午 10 時 30 分假本市汐止區公所
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汐止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
各項公告」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汐止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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