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訂正大漢溪北都市計畫(原三重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及「訂正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7 年 7 月 13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並於 107 年 7 月 25 日上午 10 時假三重區過圳市民活動中心
、107 年 7 月 31 日上午 10 時假五股區公所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市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三重區公所及五股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
選「各項公告」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三重區公所、五股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
會參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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