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夏字第 7 期 23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5.05.11 日起實施「變更鶯歌(鳳鳴地區)都市計 畫(市地重劃範圍)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案
主 旨:核定「變更鶯歌(鳳鳴地區)都市計畫(市地重劃範圍)細部計畫(土地 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案,自 107 年 5 月 11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 條、第 28 條。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張貼本府及本市鶯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本 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各項公 告」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