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鶯歌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917 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7 年 5 月 14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並於 107 年 5 月 30 日上午 10 時及下午 2 時假本市鶯歌區
公所 5 樓第 1 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市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鶯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
「各項公告」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鶯歌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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