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第一階段)(五股地區通盤檢討)」
暨「擬定五股都市計畫細部計畫」(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901 次
會議審議決議補辦公開展覽)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6 年 9 月 25 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24 日止公開展覽 30 天,並訂於 106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
)上午 10 時整及下午 2 時整假本市五股區公所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五股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goo.gl/Opksx2,點選「各項公告」
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五股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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