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樹林(三多里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
階段)案- 內政部都委會第 870 次會議審議通過補辦公開展覽部分」案
暨「擬定樹林(三多里地區)細部計畫 -(新北市都委會第 39 次會議審
議通過補辦公開展覽部分)」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5 年 6 月 20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訂於 105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整假本市樹林
區公所、105 年 7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整假本市板橋區
公所、105 年 7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整假本市新莊區公
所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樹林區公所、新莊區公所、板橋區公所
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goo.gl/Opksx2,點選「各項公告」
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樹林區公所、新莊區公所、板橋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
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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