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大漢溪南都市計畫(土城地區)(配合土城彈藥庫附近地
區為司法園區)主要計畫(訂正書圖不符部分)」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3 年 6 月 25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13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整假本市土城區
公所 7 樓大禮堂(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 1 段 101 號)舉辦說明
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市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土城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土城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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