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核定「變更新北市捷運及鐵路場站周邊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
點(配合本市優先推動 56 處場站大眾運輸發展導向策略)」案,自 110
年 11 月 4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 、28 條。
公告事項: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張貼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板橋區公所、土城
區公所、新莊區公所、三重區公所、蘆洲區公所、新店區公所、中和區公
所、永和區公所、淡水區公所、泰山區公所、三峽區公所、汐止區公所及
樹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
g.ntpc.gov.tw ,點選「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
畫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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