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永和都市計畫瓦溝部分樁位(C30A 等)復、補建暨更正作業」
成果圖表(含樁位圖、樁位公告圖及坐標成果表)。
依 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 8、11、31 及 51 條。
公告事項:一、公告期間:自民國 106 年 10 月 20 日公告 30 日,張貼於本府及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公告欄。
二、公告期間內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依都市計畫樁
測定及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城鄉發展
局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申請書格式向新北市永和區公所洽取或本
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下載列印)
。
三、申請複測 1 樁位視為 1 單位,連續 2 樁位以上,除 1 樁位為
1 單位外,其餘每樁位以二分之一單位計算,每 1 單位複測費用為
新臺幣 1,200 元整(複測費用限郵局匯票,受款人:新北市政府)
。
四、測定樁位情形詳如測量成果圖表,請洽本府城鄉發展局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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