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第 2 次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淡水區水仙段 73 地號等 26 筆(原 2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依 據: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發布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公聽會:自 113 年 6 月 3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第 2 次),並於 113 年 6 月 19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水碓
市民活動中心 3 樓會議室(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 1 段 1
58 號 3 樓)舉辦公聽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淡水區公所及本市淡水
區八勢里辦公處之公告欄。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
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淡水區公所、本市淡水區八勢里辦公處閱覽。
四、公開展覽期間,任何人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五、本案相關內容及進度可於專案網站查詢(網址如下:https://wholef
amily.harasoft.com.tw/),其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發布實施內容為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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