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核定實施「變更新北市三重區仁義段 731-2 地號 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及都市設計審議案」,並自 113 年 4 月 4 日零時起生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第 34 條。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變更新北市三重區仁義段 731-2 地號 1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及都市設計審議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13 年 4 月 12 日至 113 年 5 月 12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三重區公所
公告欄、三重區五福里及五華里辦公處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
新聞紙 3 日。
四、公告內容:詳計畫書、圖。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都
市更新處、本市三重區公所、本市三重區五福里及五華里辦公處閱覽
。
五、本案事業計畫圖面框選處及其說明內容除變更部分外,其餘事項依本
府 112 年 1 月 7 日新北府城更字第 1114685886 號核定函核定
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六、如對本處分書有不服者,請依訴願法第 14 條第 2 項及第 58 條第
1 項規定,自本處分書達到之次日起 30 日內繕具訴願書經由本府層
轉內政部提起訴願,訴願書以實際收受之日期為準,而非投遞日。
七、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
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s://zdjs.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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