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埔墘段 2-3 地號等 9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埔墘段 2-3 地號等 9 筆土地都市更
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 32 條及第 48 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及權利變換計畫書自 110 年 12 月 2
9 日起張貼本府及板橋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11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 時 30 分假新北市政府 28 樓都委會會議室(新
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28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及權利變換計畫書,其餘未盡
事項悉依本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
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re
url.cc/bnO23X) ,估價報告書詳細內容可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查詢,
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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