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三重區中興段 299 地號等 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下稱本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10 年 6 月 29 日起張貼本府及
三重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10 年 7 月 20 日下午
2 時 30 分整假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2 樓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
漢生東路 266 號 2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本次公聽會採視訊會議及實體會議併行辦
理,針對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請先下載思科視訊軟體(Cisco Webex
Meetings,其操作說明詳附件),並於會議開始前以實際姓名加入會
議(會議碼:1840610730,密碼:0299),以利會議進行及紀錄,另
會議係採登記制發言,參與視訊會議且欲發言者,請於會議開始前 2
0 分鐘先加入會議並向線上會議管理員(本府都市更新處)登記;參
加實體會議者,請佩戴口罩,另如有發燒或咳嗽等情形,請勿參加實
體會議,並配合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故若室內人數達 5
人時,將安排與會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依序分批入場。
四、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五、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圖,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
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www.qfdc.com.tw/serv
ices.html) ,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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