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閱覽「擬訂新北市永和區永安段 666 地號等 125 筆(原 39 筆)
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一、參依 99 年 5 月 12 日發布施行「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二、有關本條例法令適用版本部分,依 108 年 1 月 30 日修正公布之
本條例第 86 條第 2 項規定:「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
二十八日修正之施行前已報核或已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其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擬訂、審核及變更,除第三十三條及
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聽證規定外,得適用修正前之規定。」,本案事業
計畫報核日為 103 年 4 月 29 日,故得適用本條例修正前之規定
。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9 年 6 月 17 日起張貼本府及
永和區公所公告欄公開閱覽 30 日,並於 109 年 6 月 30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秀朗市民活動中心(永和區成功路一段 20 號-1)舉辦
說明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閱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
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閱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
,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說明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
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s://www.rhd.com.tw/service/i
ns.php?index_id=21),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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