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大觀段 864-2 地號等 3 筆土地都市更新
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8 條及第 1
9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9 年 2 月 14 日起張貼本府及
板橋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15 日,並於 109 年 2 月 26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板橋區歡仔園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板橋區大觀
路 1 段 38 巷 1-5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
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
,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本案相關內容
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clur.com.tw/product-detail-1888091.html),其最終
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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